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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年 04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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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本区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4月24日起至5月25日18时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7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电话:0755-23698631(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jsz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附件:1.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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