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9月16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城市更新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及有关单位的关注。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光府规〔2021〕3 号)的规定,我局已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感谢市民及相关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城市更新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求及处理情况表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