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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众创空间达14个,涵盖多个领域

日期:2018年 10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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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积极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多措并举,众创空间已建设14个,建筑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基本涵盖了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移动技术等多个领域。

  光明区众创空间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积极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在2015年认定区第一批众创空间4家(智慧时间众创空间、智能制造众创空间、光明国际时尚众创空间、尚源内衣众创空间),2016年认定区第二批众创空间4家(江浩众创空间、V+众创空间、华强创生态、黑科创客空间),2017年认定区第三批众创空间7家(招商局智慧城众创空间、伯尼双创空间、米塔斯·新创空间、成农众创空间、智能测控众创空间、新药研发数据服务众创空间、研祥智谷“创祥地”众创空间)。

  光明区在众创空间建设过程中积累经验。一是创客活动发展多样。2018年光明各创客空间已累计开展48场各类型创新创业主题活动,并通过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大讲堂、项目融资路演、双创周等多种手段,带动众创空间共同打造光明区创新创业新高地。二是财政扶持逐步加大。2015年为促进创客活动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光明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2016年、2017年均对各项细则进行完善,加大对众创空间各项资助。现对于众创空间资助分三项:建设资助一次性50%(最高100万元),租金资助三年按50%、30%、20%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万元),活动资助50%(资助最高50万元,优秀空间80万元)。截至目前,已资助光明区8家众创空间(第一批、第二批)。三是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为规范化管理众创空间,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结合光明实际,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中规范了众创空间的申请与认定条件和流程,明确了众创空间的管理义务并制定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另外对众创空间的资助与认定取消也作了相应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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