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疏导街道辖区内占道摆卖现象,弥补区域生活和商业配套不足,同时满足市民群众对便利化、多元化生活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超大城区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光明区实际, 研究起草《深圳市光明区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于2026年印发。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光明区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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