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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25年 09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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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0〕141号)、《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4〕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光明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丰富消费场景,推动加快建成深圳北部国际化消费中心、商文旅体联动的特色消费示范区,光明区商务局根据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公平竞争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实施情况,起草了《光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1784(邮编518000),联系人:黄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czxzhb@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附件:1.光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光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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