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就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土地、建筑物、构筑(附属)物、青苗等进行了相关信息核查工作,拟定了信息核查结果,现将信息核查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测绘编号、被搬迁人姓名、被搬迁人证件名称、被搬迁人证件号码、建筑面积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9日。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在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现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公告栏张贴公示,并同步在区政府网站、《深圳特区报》进行公示。
四、异议申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期内由本人或经公证的受托人现场进行异议申报。公示期满之后,将不再受理异议申报。异议申报需提交申报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受托公证书)、异议说明、异议证明资料。
五、异议申报受理点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六、权属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的被搬迁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作为土地、建筑物、构筑(附属)物、青苗等后续补偿安置的被搬迁人。
七、投诉受理
为保障搬迁补偿工作公平、有序推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光明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间受理虚假申报信息投诉,以及廉政监督、扫黑除恶投诉,若经发现申报人存在虚假申报、恶意博赔等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投诉受理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德强,电话:13530886619)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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