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政府在线
(2018年09月13号)
视频解读

嘉宾介绍

沈金章,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局长,现主持管理局全面工作。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光明新区管委会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光明”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牛耘,那么今天呢,我们非常的有幸邀请到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沈金章局长,为我们的网友们解读光明新区强区放权土地供应有关政策。首先欢迎沈局的到来,也请您和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吧。

沈金章: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今天呢,非常有幸来参加《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实际上光明新区的国有土地的管理办法,只是我们在市政府强区放权的大背景下,光明新区的土地供应的一个举措。那么,强区放权涉及到新区供应土地的方方面面,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各位网友在这里进行交流,我也非常高兴,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在今后对我们光明新区土地供应及其相关的政策可以给予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相信咱们网友们对您的到来也是期待已久。沈局,我们知道呢,强区放权是咱们深圳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所以在这儿,您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强区放权有关土地供应的基本情况?

沈金章:好的。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推动了强区放权的工作,特别是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及《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下放了土地审批、土地整备、临时用地审批、房地产、地名、测绘、矿产资源等行政执法共八大类的事项。其中涉及土地供应的事项包括:一方面,除商品住宅(含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土地的招拍挂供应方案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这是一个方面。那么第二个方面,就是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及其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等,都下放给了区里、新区管委会。这是大致的一个情况。

主持人:那针对咱们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的工作部署,咱们光明新区有没有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来细化我们的工作流程?

沈金章:为确保市政府下放的在土地审批和供应有关事项中能够接得住、办得了、管得好,新区积极开展了改革的准备、衔接、承接等各项工作,实际上光明新区在全市率先,我们最早编制了《光明新区土地审批和供应工作方案》,成立了光明新区土地审批和供应领导小组,建立了会议审批机制,新区土地供应和工作机制办法也最早硬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完成了新区强区放权土地审批和土地机制的顶层设计。针对下放的工业及其他产业的用地供应和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以及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和批后监管等事权,我们新区还印发了《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光明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光明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延长土地开工、竣工期限证明的通知》。我们也正在起草《光明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规程(送审稿)》等规范性文件,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光明新区的土地供应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主持人:所以对于咱们各类产业的用地,我们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知道呢,产业是咱们光明新区的发展重点,对于像工业包括商业等其他产业用地的供应,咱们有什么样的大致的流程呢?

沈金章:光明新区实际上在成立之初都是以产业立区的。我们光明新区处在深圳市的西北门户区,是一个产业集聚的非常好的地方,北接松山湖区,南接高新园区、南山的高新园区,那么在这么一个区域,工业项目的引进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那么,接下来怎么承接好市里的产业转移,我们也制定了光明新区的相关办法,其中主要是涉及到光明新区工业以及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商业办公这些招拍挂的流程。那么,为实现精准供地,产业供地,一般分为一般性的产业用地和重点产业项目供地,其中一般性的产业用地,从产业引进到启动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工作,再到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竞买资格条件的设置、供应方案的报批,最后到委托市里的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组织供应及土地供应合同的签订,招拍挂供应的工作流程是紧密衔接的、并有序开展;重点产业项目除此之外,在启动规划的选址前期,还需进行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这在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产业的管理办法,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时还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确保产业监管到位。

主持人:那我想,除了刚才我们说的这些商业的、其他产业的用地以外,其实社会、民众们可能更关注的是关于民生项目的一些用地情况。那么我们也想知道,像现在学校、医院等等这些,社会关注的重点,它的项目用地的供应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

沈金章: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文教体卫等等基本民生项目,另外也包括道路、交通、燃气、水电等基础设施项目。那么这些项目呢,特别是对于光明新区来讲,是属于整个深圳市的相对来讲是后发展地区,那么这些地区的现在的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落后的一个水平,为了改善全市的水平,或者是说为了把这些项目、民生项目做好,光明新区的几届政府都花了大的力气,包括我们现在打通断头路等等,这几年、这三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市规土光明管理局也深知我们的责任重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从政策、从环境等等,我们都在强区放权的过程中都加以相应的确定。其中强区放权的核心在于用地报批这个环节,光明新区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采取光明新区土地审批和供应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和光明新区规划国土业务会备案两种形式。对于不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和政府投资的,刚才讲的文教体卫等等基础设施的项目、公共设施项目的核发管理范围线委托管理,另外核发管理范围线委托管理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水库、道路等等整治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可直接由新区的规划国土业务会按照备案的方式报批;那么其他的建设项目,经新区规划国土业务会审议通过后,由新区土地审批和供应领导小组会议完成审批。大致是这么一个基本的流程。

主持人:所以对于基础项目的用地,我们的流程也是十分明确的。

沈金章:是的,非常明确,也非常简洁。

主持人:沈局,据我了解,今年咱们8月1日,深圳出台了一个俗称深圳“90”的政策,那您能不能和我们介绍一下,与之前的这些审批制度相比,咱们的这项制度又做了哪些优化呢?

沈金章:好的。深圳“90”政策是深圳市政府推行大力精简放权、简化流程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个政策呢,在全国都具有很深的影响。那么从今年的8月1日开始,我们也都在执行。

实际上整个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改革前,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事项都需要依申请办理,改革后,发改部门下达计划后,即主动核发选址意见书、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三个文件,并同步启动用地报批工作。第二个方面是重塑流程,各项审批事项不再互为前提,同步办理。比如说环保、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批不再作为用地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那么第三个方面呢,是合并了审批的事项,压缩了办理的时间。用地规划许可与选址、预审事项合并,方案在设计审查的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民生类的项目用地,自立项至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控制在85个工作日内,也就是说控制在深圳“90”的范围内。

主持人:90天以内。

沈金章:对,是的。

主持人:所以说这项政策出台以后,可以说是大大提升了咱们的效率,方便了咱们的办事。

沈金章:是的。

主持人:那我们知道,强区放权至今已经有将近两年的时间,作为这一制度改革的践行者,您觉得强区放权在光明新区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呢?

沈金章:我觉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了光明新区在土地供应以及前期预控方面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光明新区管委会的组织调动作用,结合新区的发展定位提前系统谋划,用地单位,包括土地整备单位、办事处等各个单位在这个过程中主动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新区的土地供应工作。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是缩短了审批的流程,节省了时间。因为对于新区来讲,时间就是新区的成就,新区的各位领导包括所有的单位,都在争取时间,努力建设光明新区。所以,除了市政府交办的、区政府审批的、市投市建的项目用地,以及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的民生项目用地可直接由市规土委派出机构审批,审批了以后,报新区的规划国土业务会,那么土地审批和土地供应领导小组两级会议审批,现在无需再经过市有关部门的汇总,审查以后、汇总以后报市政府。这个程序的优化,极大的缩短了审批的流程,压缩了土地供应的时间,对我们新区来讲,也就是加快了光明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等等项目的,加快了审批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为光明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劲。

主持人:所以说咱们这个政策也体现了咱们的“深圳速度”。

沈金章:对。

主持人:前面我们说的都是关于土地供应和前期的工作,那么对于土地供应的过程中以及供应后的监管方面,咱们在强区放权之后又有什么样的新举措呢?

沈金章:在说这个之前,我想说一下我们这个数据,就是在强区放权以来,自2017年8月强区放权以来,光明新区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40项民生项目建设用地的许可,用地面积达到了227.85公顷,签订了27份临时用地合同,用地面积是39公顷,完成招拍挂出让产业用地达到15宗,用地面积是102.66公顷。特别是华星光电的全市、也是全省的重大项目,G11项目主要是大平板显示项目,为强区放权后全市第一宗产业用地,在当时强区放权的情况下,市里面政策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就率先完成了这个用地的审批,强区放权的用地审批。可以说,强区放权对于我们光明新区土地供应的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积极配合区里面的各个部门,完善用地审批机制,这整个过程有序、有效,达到了市政府强区放权的目的。

主持人:好的,那么说了这么多呢,我们对强区放权后光明新区的土地供应机制和成效也有了一定了了解,那对于下一步的咱们的工作,沈局您有什么样的期望呢?或者说咱们有什么样的工作计划?

沈金章:经过近两年的制度探索与实践,光明新区现在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机制,那么接下来,我们也进一步结合深圳“90”的要求,继续加快审批制度的改革步伐,优化流程、精准突破,对标深圳科学城的发展定位,现在市里要求光明新区的科学城,以科学城为标杆,全力提升光明新区整个的服务水平、发展水平。我们现在是以深圳速度、科学城定位这么一个契机,全力推动光明新区建成光明新区提出的“四城两区”这么一个目标,全力打造高端业态集聚的产业新城、引领源头创新的科学新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新城、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新城,加快建设质量型、创新型、智造强区以及现代化、国际化的绿色城区。我相信在新区政府的引导下,我们全区各个部门的大力协作、推动下,我们光明新区一定会完成市里交办的科学城以及“四城两区”,以及作为后中心的这么一个定位,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这么一个光明新区的一个美好未来。

主持人:好的,谢谢沈局今天给我们的解读。那么今天通过沈局今天的解读,也让我们更加的了解了相关的政策,同时我们也相信,咱们这一部政策的出台一定能够助力推进咱们光明新区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绿色城区的建设。再一次感谢沈局的到来。

沈金章:主持人,我还想说一下,因为今天是和网友的一个沟通,我也还是希望各位网友,包括新区的、全市的关心光明新区的网友,继续从支持我们的角度,从关心我们的角度,从监督我们的角度,继续与我们沟通、协调,我们一定回应广大网友对光明新区土地供应方面或者是建设方面的诉求或者是要求,做好我们自己各自的工作,谢谢、非常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关心我们光明新区。

主持人:谢谢、谢谢沈局,我们也希望咱们的网友们,刚才听完沈局,沈局说了这么多,也希望大家能够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咱们光明新区未来的发展,我相信未来的发展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沈金章:谢谢。

主持人:再一次谢谢沈局,也感谢所有网友的收看,我们本期的“解读光明”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图解政策

专家点评
汪行东
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招挂牌供应 释放制度红利促进新区发展

土地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产业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托,牵涉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土管理领域的放权,将有利于地方因城(区)施策,将有利于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为了贯彻中央“放管服”精神,深圳市委市政府持续推动国土体制机制的放权、强化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权,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及《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第298号令),下放了相关领域的诸多事权。针对市委市政府的放权,保证在土地审批和供应相关事项的放权“接得住”、“管得好”,光明新区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实施办法》”),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招挂牌供应,释放制度红利促进新区发展。从总体而言,《实施办法》的主要要点包括: 详情>>

现场图片
政策解读原文
《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为方便理解以《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为代表的光明新区强区放权土地供应相关政策,现做如下解读:

一、土地供应强区放权背景

自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推动了强区放权的相关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及《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第298号令),下放了土地审批、土地整备、临时用地审批、房地产、地名、测绘、矿产资源等行政执法共八大类的事权。其中涉及土地供应的事项包括:1.除商品住宅(含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以外其他类型土地的招拍挂供应方案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2.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及其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等...详情>>

相关政策文件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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