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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技能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年 09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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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技能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2 年9月15日

“技能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强化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技能光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任务是,锚定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战略目标,坚持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符合世界一流科学城所需的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每年培养引进技能人才10万人次以上,累计培养引进50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40%。

  一、全面推动技能培训载体建设

  1.构建公共实训基地体系。聚焦服务新材料、智能传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合成生物、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集群,依托技工院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并给予补贴支持。到2025年底,建成区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特色实训基地N个,全面建成“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12个以上并持续优化提升。(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

  2.打造“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依托光明就业网,搭建职业技能培训“云课程”平台,采取线上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智能便捷的形式开展培训。到2025年底,推出智能传感、精密仪器设备等职业(工种)数字培训资源50个以上,年均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

  3.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探索推动在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二期等大科学装置、研发平台及重点行业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争取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初审权限下放至区级。对被评审认定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培训载体,按照市级资助标准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助。到2025年底,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科学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合成生物、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累计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培训载体2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群团工作部,各街道)

  4.引进优质培训机构。积极推动高质量职业培训机构落户光明,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和质量。重点聚焦技能人才需求旺盛的“8+5”产业和钟表、汽车、餐饮行业等,引进培育一批优质培训机构。到2025年底,新增培训机构10家以上,培育技能人才4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二、切实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5.强化技能人才市场化供给。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拓宽经营范围,输送更多技能人才到光明就业发展。深化“项目+人才”柔性引才,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促进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行业的优秀项目落地光明,吸引各地技能人才到光明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教育局)

  6.实施技工(职业)院校战略合作计划。建立技工(职业)院校合作储备库,吸纳入库院校400所以上,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鼓励技工(职业)院校为科学城重点产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5000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所技工(职业)院校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

  7.支持校企协同育人。引导深科技工学校、智理技工学校、鹏城技师学院等辖区内外技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结合科学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加强用工量大、急需紧缺的“热门”工种培训和在岗员工提升培训,在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推动与广东省技师学院、深圳技师学院等签订框架协议,高质量规划引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

  8.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引导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深圳湾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及技工(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上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入库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税务局)

  三、构建技能人才多层次培养体系

  9.大力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新模式。支持辖区企业通过企校双师培育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培训超高清视频显示、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光明科学城重点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技师每人每年5500元、7000元、8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到2025年底,累计培养学徒5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10.实施“圆梦光明”职工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引进成人教育机构,拓宽学历教育渠道。引导知名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开展技能人才学历教育。鼓励技能人才提升学历,对完成学历教育并获得毕业证书、通过自学获得技能提升的,给予一定补贴。促进提升技能素养,每年培训职工3万人次以上,帮助技能人才树立终身学习意识。(责任单位:区群团工作部,区教育局)

  11.支持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面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培训,每年组织“送培训进社区、园区、厂区”活动,培训1万人次以上。面向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群体开展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创新广西田林、田阳对口帮扶“技能培训+定向就业”模式,面向广西田林、田阳等地“两后生”开展系统化技能提升培训,促进脱贫人员定向就业。开展高危行业、工程建设行业等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乡村振兴办、光明公安分局、光明社保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资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光明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

  12.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探索覆盖脑解析与脑模拟、综合粒子、超算设施等大科学装置建设运维工程技术等领域的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在华星光电、万和制药等重点企业率先试点并全面铺开,由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针对科学城重点产业企业,培养、认定高技能人才20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3.探索建立全区技能人才电子档案。围绕服务科学城需求,率先打造集政策推送、诚信管理、人才档案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保障人人享有覆盖职业生涯各阶段的技能培训服务,探索建立我区技能人才电子档案。试行技能培训“学分银行”制度,实现培训成果、技能等级的转换互认。(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

  四、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行动

  14.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申办世界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推动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落户光明。围绕我区超高清视频显示、新材料等“8+5”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10场次以上。鼓励各行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获评为优秀项目的,给予2万元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群团工作部,各街道)

  15.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开展“科学城工匠”评选活动,每年从全区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中评选3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获奖者3万元-5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子女教育、人才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制定“工匠公寓”技能人才配租标准,全面提升技能人才住房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人才工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局)

  16.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获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具体举措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扎实组织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保障力度,强化措施,促进各领域技能人才素质全面提升,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升为企业发展战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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