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高效优质为人民群众服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备案系统并已于2020年2月4日正式上线使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将自2020年2月10日起启用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备案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我局将自2020年2月10日起关闭光明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备案系统,统一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的备案系统上备案。
二、适用范围
光明区内建设项目应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要求,属于备案类的建设项目应在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备案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相关资料,完成备案申报并自行打印备案回执。属于审批类的建设项目严禁在上述系统备案。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相关流程
登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meeb.sz.gov.cn),在“政务服务”页面点击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界面,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
四、咨询服务
有关系统问题各相关单位可通过拨打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开发单位电话咨询与反馈。(联系人:曾勇、李秀;联系电话:13713958277、15901187553)
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类别判定等问题可通过拨打光明环保顾问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7402234、19928843234)
附件: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备案平台操作指引
2.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吴雪平,联系电话:23420097,1992520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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