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释放土地发展空间,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拟于2025年印发。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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