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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为继续推进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释放土地发展空间,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拟于2025年印发。

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
光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

听证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214055      决策承办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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