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光明区司法局对2015年出台的《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现司法局拟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举行《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
二、听证会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3115号润桦全福楼凤凰城店一楼如意厅。
三、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组成及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共11人参加,包括部门陈述人1名,非部门陈述人10名,非部门陈述人员组成为:执业律师4名,区属部门工作人员3名,公民3名。
非部门陈述人产生方式:由听证组织机关从申请报名人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有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参加听证会的条件
(一)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并正常陈述意见;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等)。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资格证,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请携带工作证或者其他工作证明文件),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前往以下地址报名。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6室,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88212752。
2.采用电话或者邮箱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个人信息与上述相同。报名电话:88212752,联系人:杨工;报名邮箱:sfjfwk@szgm.gov.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