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光明区教育局决定就《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邀请、指定等形式,已确定13名听证会参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
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 9:30。
二、 听证会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 430会议室。
三、 听证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四、 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听取公众建议及意见。
五、 听证参与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