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部署,推动国资监管体制与时俱进,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效率提升, 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服务区域城市建设发展的能力,结合光明区实际, 全面研究修订《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拟于2026年印发。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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