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政府在线

项目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部署,推动国资监管体制与时俱进,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效率提升, 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服务区域城市建设发展的能力,结合光明区实际, 全面研究修订《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拟于2026年印发。

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听证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214060      决策承办单位: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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