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权利人可选择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予以搬迁补偿。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
有效期为5年。
指原光明农场范围内未签订征(收)地补偿协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成区域。
《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实施城市更新规定》为主动公开文件,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查看,链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zcfg_116521/qgfxwj/content/post_9703402.html。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3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的操作规程已印发,明确规定了各项目的资助程序,一般包括网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项目审查、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各单位可于光明区政府在线阅知配套操作规程,网址:https://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sschzljgwgmj/xxgk/zcfg_118430/zhgl/content/post_10930583.html。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的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一般每年上半年于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申报受理通知,请各单位留意光明区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index.html。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已于2023年10月12日印发,各单位可至光明区政府在线阅知,网址: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zcfg_116521/qgfxwj/content/post_10881354.html。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申报材料:①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②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收入支出状况及相关材料(如有则需提供,不强制要求必须提交);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针对法律援助,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法律援助新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位法对法律援助工作新的要求、推动光明区法律援助发展,光明区修订印发《光明区法律援助事项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标准、规范法律援助流程、加强对人员监督和法律援助案件管理。通过此次修订,力求使修订后的《办法》能够契合上位法对法律援助的规定,同时符合光明区法律援助发展实际,从规范性文件层面保障光明区法律援助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法律援助宗旨“应援尽援、应...
经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梳理出20件需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且同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