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下: 保护前置:在城乡建设项目实施前,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文物调查。对调查中发现有保护价值且尚未认定为文物的,应当及时认定为文物。 考古工作:建设工程选址无法避让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的,应当坚持“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 工程避让:尽可能避开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优先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的,进...
依据《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公布后,应结合城市规划系统,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保护措施,按程序纳入“多规合一”系统。明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产权人,并书面告知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产权人、使用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要求,指导其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
依据《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相关流程如下: 1.由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2.由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或专业机构负责对已经普查登记的历史遗存进行评估; 3.文物审查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由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4.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向拟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征求意见,涉及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应事先征得文物所...
有。依据《光明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办法》成立光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下设文物审查委员会和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全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事项;研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研究与文物保护利用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在补贴申请期限内,社区股份公司按照该办法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审议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则按流程进行拨付。
社区股份公司组织公司员工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专业技能、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讲座,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同一家公司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社区股份公司新引进人才且该人才实际在岗工作满1年,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助: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 在职员工在工作期间获得前款规定相应证书的,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名人才的补助标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补助,每个等级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社区股份公司以土地、物业、资金等形式,参与投资区政府引导的创投基金、产业用房、盈利性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等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是依《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设立的股份合作公司以及参照该条例监督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经区政府同意纳入集体资产监管的其他集体性质公司。
不可以,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补贴对象社保缴纳,由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为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统一缴纳社保费用。
专项政策的社保补贴来源市同富裕社保扶持,其为市同富裕工程任务之一。市同富裕工程政策于2010年停止,此后再无相关政策出台,市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也已于2011年12月31日停止。考虑到现阶段我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为确保社保补贴平稳过渡,降低群众在社保补贴福利上的落差感,同时考虑我区财政负担能力,因此按照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停止时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即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社...
养老保险,按照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57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深圳市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60%单位缴费比例。
补贴养老保险(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不补贴个人缴费部分。
适用于纳入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政策社保扶持范围的原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社保补贴和缴费的单位为股份合作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补贴的对象为原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中2003年10月31日24时前年满18周岁,退休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且户籍在光明区的股东或户籍在原光明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原居民及深圳市政府指定纳入社保补贴对象范围的股民。
政府分成物业需要纳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资金按照政府分成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