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股份公司以土地、物业、资金等形式,参与投资区政府引导的创投基金、产业用房、盈利性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等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是依《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设立的股份合作公司以及参照该条例监督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经区政府同意纳入集体资产监管的其他集体性质公司。
不可以,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补贴对象社保缴纳,由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为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统一缴纳社保费用。
专项政策的社保补贴来源市同富裕社保扶持,其为市同富裕工程任务之一。市同富裕工程政策于2010年停止,此后再无相关政策出台,市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也已于2011年12月31日停止。考虑到现阶段我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为确保社保补贴平稳过渡,降低群众在社保补贴福利上的落差感,同时考虑我区财政负担能力,因此按照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停止时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即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社...
养老保险,按照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57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深圳市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深圳市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60%单位缴费比例。
补贴养老保险(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不补贴个人缴费部分。
适用于纳入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政策社保扶持范围的原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社保补贴和缴费的单位为股份合作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补贴的对象为原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中2003年10月31日24时前年满18周岁,退休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且户籍在光明区的股东或户籍在原光明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原居民及深圳市政府指定纳入社保补贴对象范围的股民。
政府分成物业需要纳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资金按照政府分成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进行核算。
物业权利人可选择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予以搬迁补偿。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
有效期为5年。
指原光明农场范围内未签订征(收)地补偿协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成区域。
《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实施城市更新规定》为主动公开文件,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查看,链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zcfg_116521/qgfxwj/content/post_9703402.html。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3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的操作规程已印发,明确规定了各项目的资助程序,一般包括网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项目审查、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各单位可于光明区政府在线阅知配套操作规程,网址:https://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sschzljgwgmj/xxgk/zcfg_118430/zhgl/content/post_10930583.html。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的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