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英文版
繁
无障碍
邮箱入口
数据开放
关怀版
新闻
新闻
服务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新闻
新闻
服务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繁
邮箱入口
数据开放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证件办理
知识分类
教育服务
医疗服务
就业服务
住房服务
社会保障
证件办理
企业开办
业务问答
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是什么?
2023-09-01
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是什么?
2023-09-0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施行诊所备案管理后,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备案诊所还需对《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年度校验吗?
2023-08-30
施行诊所备案管理后,持有《诊所备案凭证》的诊所还需要年度校验吗?
2023-08-30
办理护士注册需要如何提交申请?
2023-08-30
深汕合作区居民可以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吗?
2023-08-16
2023年度积分入户有多少入户指标?
2023-08-16
2023年的积分入户指标为两万名。
2023年度积分入户申报时间?
2023-08-16
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小李为光明户籍居民,其作为户主来申请低保,想咨询其非深圳户籍的妻子及父母是否可以申请我市低保?
2023-08-03
按照《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条规定:与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下列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父母;(二)配偶;(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已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收养登记前是否需要签订收养协议?
2023-0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因而,办理收养登记前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但不是必须签订。
首页
上一页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8
/0
跳转至第
页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