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入驻程序包括入驻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家评审、入驻审议、签订协议及企业(项目)入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入驻: (一)法定代表人为留学人员且持股比例(含技术入股)不低于10%; (二)企业自然人股东中的第一大股东为留学人员; (三)留学人员个人...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入驻企业(项目)应契合深圳市及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回国人员。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所称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试行)》和《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深司规〔2022〕1号)等文件制定。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案件,经街道审查无误后,由所在街道予以发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案件,经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无误后,由区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发放。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个案补贴标准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纠纷、普通纠纷、重大纠纷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四级。其中简易纠纷,每宗补贴不高于300元;普通纠纷,每宗补贴不高于800元;重大纠纷,每宗补贴不高于1600元;特别重大纠纷,每宗补贴不高于3000元。
政策自2024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资助资金从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纳入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须满足《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有关要求,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及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其中,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第九条,对申报主体要求为:“单位、社会组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有关产业政策、操作规...
(一)支持对象为:实际经营地在光明区,已登记注册,从事电化学储能、氢能、光储一体等新型储能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重点支持领域为: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钠盐电池、液流电池、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的新型材料、元器件(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金氧半场效晶体管MOSFET、数字信号处理DSP等芯片)、工艺装备、电芯模组、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背景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2023〕82号)《光明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集群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
《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未列明或新增类型的社区公配物业,由统筹部门根据使用功能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争议的由区政府审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