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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问答
补贴经费民办幼儿园直接拨付给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直接拨付至家长账户,请家长确保填写的银行信息准确。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在园儿童已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家长领取1300元,其他经费200元)。其中: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关于实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深财教〔2012〕84号)的相关要求和补贴标准,政府对深圳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每生每月35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下同);孤儿以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700元。受助对象所在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予以资助。
上述在园儿童需登录本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建立学籍档案。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将同一学年已接受保教费资助的在园儿童从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名单中剔除。
第一种方式:在园儿童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按以下流程申请: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光明区)→教育局(光明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申请补贴前,儿童需进行实名注册。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光明区级门户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教育补贴“秒批”事项中的“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事项,点击进行办理即可。
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予以保障。为体现政府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怀,《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2012-2013年)》(深教〔2012〕172号)和《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深教规〔2012〕3号)作出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以下简称“健康成长补贴”)。
每个儿童在我市幼儿园就读期间最多能享受3次(3学年)补贴。每年秋季学期接受网上申请,一学年申请一次。
2022-2023学年补贴申请年龄为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的在园儿童。
健康成长补贴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用于儿童免费体检和购买儿童读物及玩教具,由幼儿园按市卫健和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在园儿童参加免费体检,剩余经费由幼儿园按有关要求统一用于购买儿童读物和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学区),按学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律按照我区积分入学办法平等对待;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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