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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问答
答:在本市发生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遭受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如有危及生命等急难情况,可先行救助,事后补齐手续,高效实施救助,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特殊情形可以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金额,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和作用,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龙华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涉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业务:在深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涉外送养:在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具有本区户籍、未满18周岁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儿童:(一)孤儿,即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三)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或患重大疾病的儿童。(四)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父母一方重残或患重大疾病的儿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对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家庭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民政部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工作。
不限户籍开放,提供图书借阅、文化娱乐等免费服务,提供托养托育、营养膳食、运动康复等付费服务。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光明区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目前发放标准为:(1)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2)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3)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4)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申请。
不能。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一次性资助。实际改造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老年人及其家庭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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