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问答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离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一次性结清,也可以按照约定让公司在支付日期内支付。《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您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的条件仍可申请,不受申请次数限制。
入户成功后您将收到短信通知,您也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数字空间-电子证照领取最新的电子户口卡。
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业务时,选择“人才引进高效办”的,申请人从接收申请、申领指标卡、办理入户均可通过深圳市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网办”完成落户手续,即无需到深圳市公安部门现场办理准迁,无需返回原籍公安部门办理迁出,无需返回深圳公安办理落户等手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下列人员的欠薪垫付申请不予受理:(一)欠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前项人员的近亲属;
(三)拥有欠薪单位股份且股本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人员;
(四)欠薪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人员;
(五)累计欠薪数额不足两百元的人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