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英文版
繁
无障碍
邮箱入口
数据开放
关怀版
新闻
新闻
服务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新闻
新闻
服务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繁
邮箱入口
数据开放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企业开办
知识分类
教育服务
医疗服务
就业服务
住房服务
社会保障
证件办理
企业开办
业务问答
个体工商户有无注册资本要求或者资金数额要求?
2024-02-21
个体工商户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只需要如实申报资金数额。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出台,要求5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已经注册的公司在公司法实行后怎么实缴到到位?
2024-01-25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牵头组织制定文件,落实该规定,对于注册资本有关问题,待具体实施文件明确有关要求后再按规定办理。
新设立和变更不冠行政区域的名称在哪里办理?需提交什么材料?
2024-01-1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符合以下条件: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如符合条件,可由法定代表人在支付宝上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后自行前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申请,或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名称科(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座601,)现场提交材料办理。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
2024-01-02
变更前后股东为自然人或本地企业,且自然人不能是境外人士,股权转让方式是购买的,可以全流程办理。
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选择“开办企业一窗通”设立公司是否要求必填社保的参保员工?
2023-12-26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社保信息”栏中,社保联系人、社保联系人电话、票据送达方式为必填项,用于接收后续社保信息。参保人员信息非必填项,可在企业设立时填报也可设立后自行前往社保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社保业务。
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在哪里打印?
2023-11-27
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可到辖区局发照窗口打印“登记通知书”或通过申请记录,进入查看“业务材料”,点击“登记通知书”自行打印。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册时间是否会发生变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也会发生变化?
2023-11-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会发生变化。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以转型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准,但是会发放“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证明”予以证明,追溯至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
清算组成员由谁组成,有无人数的要求?
2023-10-20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股东一人清算,除一人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公司清算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什么?
2023-10-09
是指在中国境内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有限公司一般注销能否不通过窗口走全流程办理?
2023-09-25
从2020年2月6日起,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和债权人公告满45天,且不含有异地法人股东和异地法人清算组成员的内资有限公司,可以选择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注销。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6
/0
跳转至第
页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