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问答
深圳市残疾人在自主创业三年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创业启动资金申请,对由1至2名户籍残疾人自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扶持;对由3名及以上的残疾人集体开办且参与经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自主创业租赁场地并属于正常经营的残疾人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的最高额度为第一年1300元,第二年1040元,第三年78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精神病康复者中途宿舍是通过个性化的康复指导,模拟家居、社区和工作的环境,为住院治疗痊愈或好转后进入康复期的精神康复者提供回归社区前的过渡期住宿及康复服务,达到减轻住院生活的影响,培养他们适应日常生活的自立能力,促进回归社会生活的目的。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深圳市政府四届一六二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定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包括五章,共二十五条。主要的内容包括:1、明确了低收入的含义,即,低收入居民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明确了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实施专项救助,包括养育扶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等。3、明确了低收入居民申请救助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五章收养中“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深民﹝2021﹞44号),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300元,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相应提高至1950元。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A》内的辅助器具项目由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评估,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技术审核。《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B》内的辅助器具项目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评估。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小组,定期到各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开展指导、评估。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是指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适配评估,辅助器具的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借用、维修、回收更换和效果评估、补贴配送,辅助器具服务的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和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康复工作者和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经审核享有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服务经费由原迁出地所在的区级残联负责结算;从次年起,由迁入地所在的区级残联负责结算。
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救助申请人,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因此,低收入居民在申请临时救助时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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