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社会保障
业务问答
  答:可以,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或儿童不受当事人有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一并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被收养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⑵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⑶收养人年满30周岁。
  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社区协助)——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办事处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录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街道)——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核后发放《低保证》——次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提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工作,并在核对机构提交核对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
  答: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答: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正。
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目前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