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住房服务
业务问答
《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明确,业主大会是住宅区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一)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和补遗;
  (三)依照业主大会确定的招标事项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四)依照本规则组建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
  (五)依照本规则答复相关异议;
  (六)依照中标结果,以业主大会名义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根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首次排查,使用满二十年的房屋应当进行首次排查。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日常维修金由业主在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时一并缴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2、经认定的失独家庭,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确定配租建筑面积。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日常维修金由业主在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时一并缴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租金标准按照低保家庭的租金标准执行。
在册轮候人发生下列变化,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轮候排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增加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保留其轮候排序;
  2、因户籍迁出本市、死亡等导致共同申请人减少的,保留其轮候排序;
  3、增加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重新申请轮候。
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住宅区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委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完成清算、移交工作:
  (一)对居委会履行代行职责期间的财务进行清算;
  (二)将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至业主委员会;
  (三)将清算和移交情况在住宅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日。
  第二十四条规定,居委会终止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就代行工作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并抄送区住房和建设部门。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