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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问答
1.每家企业每年新申请培训学徒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人数的20%(以申报时企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人数计算)。
2.每家企业每年新申请学徒人数不超过本区当年学徒总名额的50%。
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并在业务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在本市登记注册,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家政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家政企业。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学徒培训备案材料
企业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期为1至2年,技师培养期1至3年。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点击“省政务网认证入口”,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受理街道所属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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