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就业服务
业务问答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11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项费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员工,每月扣减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也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很多相关的手续都是要凭报到证才能办,如迁移户口、转正、提职、岗位变动等,因此报到证一定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学校一般6月份给毕业生发报到证:一张B5纸,一式两联,上联蓝色(研究生为粉色的),叫“报到证”,下联白色,叫“通知书”。
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应届毕业生接收”,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待业务审核通过后,深圳户籍毕业生即完成报到手续、无须到现场,非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需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同时办理报到手续。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