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分全额享受保障和差额享受保障待遇。经批准获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下列规定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对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2)对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享受。例如: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月收入为600元,月人均收入为200元/月,按照当前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1300元计算,则每人可以领取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1100元,三个人合计每月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3300元。您可以根据您家庭的实际情况,计算大概可以领取多少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