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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问答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综合利用的建筑废弃物,施工单位应当交由已取得消纳备案证明的综合利用企业处置。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企业开始现场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前,应当将建设单位同意开展现场移动处理的文件、现场移动处理生产设备数量型号及工艺等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区的建设主管部门;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将现场移动处理建筑废弃物的数量、类型、产出及产品流向等信息定期报送区建设主管部门。
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各项资质的要求分别考核,在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下,一人可以兼任多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且从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并符合其它条件的,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通过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栋危房)的房屋,可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是否危及相邻房屋和周边人员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
  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需提交离婚协议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所在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办理业主大会备案。
  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受理备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备案通知书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业主大会取得备案通知书后,由业主委员会依法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印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三)审议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四)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制定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六)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七)筹集、管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八)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物业用途;
  (九)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确定需要由体业主公摊费用的收取标准;
  (十)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仅提供有关购房意向登记的服务,在系统中成功提交材料并不代表已具有购房资格。
申请家庭应当根据轮候规则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符合申请条件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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